产品介绍
根据通用集团电梯集群生产基地一期项目H车间(电梯桁架喷漆、喷锌)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通用集团电梯集群生产基地一期项目H车间(电梯桁架喷漆、喷锌)扩建建设项目选址于英德市桥头镇通用集团电梯集群生产基地一期,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度44分46.657秒,北纬24度15分29.524秒。扩建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新增用地17418.25平方米,喷漆面积为266475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拟新增一生产车间——H车间,H车间建成投产后,对年生产电梯桁架3135台的规模保持不变,工艺流程中所需喷涂工序从委外处理变更为自身处理,即本项目产品规模为喷漆工件3135件。现有项目《通用集团电梯集群生产基地一期项目I车间(电梯桁架金属结构机械加工、压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1月通过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清环英德审[2020]52号),2020年11月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2021年1月完成了第一阶段(不含压铸部分)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压铸部分待建设完成后开展验收工作,于2020年11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441881MA4URB6W9C001Y)。扩建项目新增员工200人,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扩建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北面570米旧内赵自然村。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该项目为“未批先建”,施工期已经完成,施工期间,未发生污染纠纷和环境投诉。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一)喷砂、打磨、喷锌工序均为密闭状态。喷砂房喷砂、打磨颗粒物,喷锌房喷锌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分别由两根15米高排气筒G3、G4排放。干式喷漆房、烤漆房,水帘式喷漆房、烤漆房均封闭,其调漆、喷漆、烘干、洗枪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负压收集,再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TVOC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 允许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分别通过两根15米高的排气筒G5、G6排放。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总VOCs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二)喷淋塔水、水帘柜水添加絮凝沉淀剂,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枪清洗废水收集后密封存放,回用于下次的调漆生产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定期委外抽运,不外排。(三)喷漆房、烤漆房、水帘柜、角磨机等设备噪声约为70~85dB(A),首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其次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减振处理,经上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四)喷砂、喷锌过程中产生的金属颗粒物,收集后定期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处理。水帘柜和喷淋塔沉渣收集后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处理。废原料桶、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五)喷漆房、烤漆房、喷砂房、喷锌房等地下水一般防渗区域要求等效于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六)为防止消防废水外泄,项目将设置一个4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三、总量控制指标扩建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在0.474吨/年以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调剂、分配、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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