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滑县人民医院口腔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滑县梦想家园29号楼1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包1:口腔综合治疗机(高配)13台、口腔综合治疗机(种植手术用)2台、口腔综合治疗机(儿童专用)2台、次氯酸发生器2台、软水机2台
包3:牙科微动力系统5套、超声喷砂牙周治疗仪3台、超声骨刀1台、热熔牙胶充填机(回填枪)+热熔牙胶充填机(携热器)1套、超声根管治疗仪1台、光固化灯3台、氧化铝口外喷砂枪1台、根管预备机3台
包10:医用刷手池1个、手术器械推车2个、托盘车2个、医用无菌物品存放柜4个、大器械台2个、小器械台2个、光固化灯1个、喷砂机1台、树脂加热器1台、照相环闪1台、修复、儿牙、牙体牙髓相机3套、手工刮治器2套、隧道膜龈手术套装1套、微创牙铤30套、刮匙20套、剥离子20套、显微口镜5套
包13:医用洁牙机1台、计算机控制局部系统4台、根尖定位仪1台、口腔根管预备设备1台、移动技工台1台、低速内出水弯机 35台
包16:移动诊疗柜13台、骨增量工具套装1套、种植工具1套、低速内出水马达9套、去腐工具套装4套、挖匙40套、石膏震荡机1套、藻酸盐调拌机1套、牙科高速手机100台、牵引钩钳1把、Kim钳1把、末端切断钳8把、小日月钳1把、垂直曲弯制钳1把、多功能钳1把、三德钳2把、弓丝成型其(不带转钳)1把、反光板(直的)1个、托盘20个、梯形钳2把、三叉钳2把、尖头钳2把、细丝切断钳5把、Tweed钳1把、钢丝切断钳2把、排龈刀5把、测力针2套、托槽定位器2个、牙周探针20把、充填器50把、挖匙50把、电热恒温培养箱1个。
包10:医用刷手池,光固化灯,喷砂机,树脂加热器,照相环闪,相机,手工刮治器,隧道膜龈手术套装,微创牙铤,刮匙,剥离子,显微口镜,接受进口产品,剩余设备不接受。
包13:医用洁牙机,计算机控制局部系统,根尖定位仪,口腔根管预备设备,低速内出水弯机,接受进口产品,剩余设备不接受。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产负债表。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个人明细等(响应文件中均需要求提供),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3.6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若为法人代表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若为被委托人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招标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3.6”中所有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